为加强全县粮食储备管理、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我局代为起草《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7月1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发改委,邮箱fgwbgs6022176@163.com。
三、联系电话
0557-6022176
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灵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