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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30 16:41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2022年6月27日,我单位对《灵璧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13家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截至7月19日,共收到11条反馈意见,其中1条反馈意见已采纳,其余均无意见。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原因
1 财政局 第二十一条:“政府储备的管理费用、轮换补贴、贷款利息的标准、拨付方式等,可参照省、市级政府储备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改为“政府储备的管理费用、轮换补贴、贷款利息的标准、拨付方式等,可参照省、市级政府储备有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办法。”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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