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省厅、市局相关文件起草了《灵璧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至:灵璧县解放中路51号民政局低保中心(邮政编码234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2481519710@qq.com。
4.联系方式:韦彩艳 电话:0557-603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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