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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灵璧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2-04 17:44 责任编辑: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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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10号)文件要求,灵璧县2026年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本年度计划数:5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人,中医学专业2人),培养院校为皖北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一、培养对象条件

具有灵璧县户籍,取得2026全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并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的考生须与灵璧县卫健委、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毕业后至指定的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二、培养院校及模式

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灵璧县委托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培养院校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工作,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650元给予补助。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登录 gkbm.ahzsks.cn 完成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划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四、报名及审核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和平台报名同时进行。

现场报名: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人员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体格检查表(考生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中对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要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由报名系统导出,定向服务意向栏村卫生室盖章、负责人签字,村委会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乡镇卫生院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于202624日至213日间(节假日除外)灵璧县卫健委进行资格初审(地址:灵璧县灵城凤山北路243号灵璧县卫健委1101室人事科教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填写《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见附件)。

平台报名:2026年村医定向委托培养人员在现场报名同时,通过访问http://www.ahscme.cn,选择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登录填报,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可见网站“操作说明及讲解视频”)

五、志愿填报

单独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考生,仅限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无需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志愿填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准各市报送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志愿信息。考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同时,还有意兼报其他院校、其他专业的,可按照 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其他院校、专业的分类招生考试志愿,志愿填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六、录取确认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培养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脱贫家庭的高中毕业生在同等录取条件下优先录取。

预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人员与灵璧县卫健委及录取学校签订《灵璧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后,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进入院校学习。

具体就业安置岗位结合全县村卫生室村医空缺情况前提下确定录取人员按照录取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定工作乡镇及村卫生室(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原则上向偏远乡镇倾斜。

七、待遇和相关政策

)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灵璧县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由各县(市、区)政府充分保障,合理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毕业后到定向的村卫生室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在服务期结束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退还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承担违约金。退回费用及违约金由灵璧县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级财政国库。

灵璧县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57-6082284

 

附件: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docx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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