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璧县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9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9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市监质〔2024〕1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食药知质标委质〔2024〕1号)、《中共灵璧县委 灵璧县人民政府印发〈灵璧县贯彻落实《关于做大产业集群奋力追赶苏北在皖北全面振兴中走在前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灵璧县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年我县荣获“安徽省质量强县”称号,2024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市场总局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动品牌建设,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培育“乔木”参天、“灌木”茁壮、“苗木”葱郁的创新生态,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2月,灵璧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修订《实施方案》,2025年3月4日-4月10日以灵璧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先后发文征求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及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共收到23家单位书面反馈,16家单位反馈无异议,县文化和旅游局等7家单位反馈建议11条均已调整吸纳。8家企业书面反馈意见均无异议。2025年4月23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5年6月13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7次现常务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2日十四届灵璧县委常委会第180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5年7月1日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提出发展目标,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消费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重点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交通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分为提出打造产业集聚高地、激发产业发展新质活力、培育产品升级高端优势、铸就建筑质量精品工程、提升服务质量新兴高度、建立质量治理现代模式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包含打造高端产业集群、增强产业发展动能、推行“质教融合”工作、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拓宽质量品牌矩形、提升质量标准水平、强化质量标杆引领、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发展新型绿色工程、打造高品质服务质量、促进绿色发展高水平、加强政策精准扶持、深化质量多元共治等15个子任务。各项子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六、保障措施
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强化财政经费保障,鼓励开展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宣传推广,深度挖掘我县质量提升进程中的突破性成果、标杆企业案例及创新实践亮点,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主动担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平
咨询股室: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咨询电话:0557-6868050
咨询邮箱:8422170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