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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3年1-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15 11:17 责任编辑:财政局政务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4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6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1.9%,较上年同期增收8712万元,同比增加11.7%。

分收入结构完成情况:1-4月份,税收收入完成34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940万元,同比增加12.8%,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1.9%;非税收入完成482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4772万元,同比增加11%,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8.1%。   

 

    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12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69万元,同比增长5.5%;所得税收入2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417万元,同比减少15.4%;车船税收入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200万元,同比减少16.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2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71万元,同比减少5.5%;土地增值税收入31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2017万元,同比减少39.3%;契税收入6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076万元,同比增加47%;其他税收收入7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900万元,同比增加101.4%。

(二)支出情况。1-4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43万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28.9%,较上年同期减支21403万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支出72933万元,占总支出的40.7%,同比减少16.5%;农林水支出16215万元,占总支出的9.1%,同比减少29.9%。

1-4月份,全县民生支出152922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5.4%,较上年同期减支17543万元,同比减少10.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4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083万元,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11.1%,较上年同期增收11783万元,同比增加104.3%。

1-4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3422万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82.3%,较上年同期减支144402万元,同比减少56%。

三、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持续向好

受益于财政政策有效释放,我县财政收入连续第二个月实现正增长。1-4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6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1.9%,高于序时进度18.6个百分点,同比增加11.7%,提前实现收入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747万元,同比增加12.8%;非税收入完成48215万元,同比增加11%,但是其中一次性非税收入17000万元,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不优。

(二)重点领域有效保障

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着力加强预算执行均衡性,全力保障“三保”总支出及重点民生支出等领域,1-4月份,全县民生支出152922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5.4%,民生支出占比持续较高,有效推动了社会事业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征管,优化收入结构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配合,制定工作措施,分析工作进度,既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也要坚持依法征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培植税源,挖掘收入潜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有效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缓解因一次性收入较大导致的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情况。

(二)发挥财政职能,兜牢“三保”底线

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预算优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好“过紧日子”政策,节约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合理增加教育、科技、文化、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切实提高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灵璧县2023年1-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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