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实施(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灵璧县在2019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021年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并在同年底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征求灵城镇政府、县城管局等42家单位意见,截至3月2日,共收到6家单位反馈,1家单位提出的意见已经调整采纳。通过县司法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城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整体提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相关规定,完成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
五、主要任务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创卫”目标;二是创建工作步骤;三是任务分工;
1.创建目标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城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整体提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相关规定,拟在2024年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步骤
(1)对标自评阶段(2023年3月)。做好申报资料收集并提交省爱卫办。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8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限期达标。
(3)省级评估阶段(2023年8月-12月),随时最好省爱卫办暗访评估准备。
(4)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以后)。随时最好迎接全国爱卫办抽查暗访准备,持续推进健康灵璧建设。
3.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共7个方面52项:(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3)市容环境卫生;(4)生态环境;(5)重点场所卫生;(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7)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调整创建国家卫生县指挥部组成人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县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七、解读人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灵璧县卫健委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吕耀銮
咨询电话:0557-608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