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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灵璧县发改委解读:《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23 14:29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2023220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项目投资论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决策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本着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按照有关要求,启动《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委行政审批股、重点项目推进中心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会议审查。2022年11月9日,县发改委项目组会议对《制度(送审稿)》逐条进行审查。

三是送审定稿。2022年11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2月3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灵政办秘〔2023〕4号)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规范约束。长期以来,我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决策缺乏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制度》突出权威性、规范性、约束性,为投资决策环节确立基本规范,进一步明确我县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决策程序和责任。

二是注重细化落实。既立足于普遍指导性,又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尽可能对《制度》中决策范围内的项目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细化,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的建设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绩效评估等进行初步评估分析。

二是明确会议同意实施的项目,县发改委依据会议纪要和立项申请,办理立项手续。

三是明确无需上会决策即可办理立项手续、初步设计手续的项目范围。

四是明确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五是明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或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重大项目应在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六、创新举措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对《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中未明确的政府投资类项目决策阶段程序进行要求,细化不同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决策范围、要求,决策后手续办理等。

七、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陈艳

联系方式:0557608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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