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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31 18:11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

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办发〔20226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灵璧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2325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31


灵璧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县,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号)以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41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抢抓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粮食产业强县目标,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突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深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实现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县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实现粮油加工业年产值6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90%,粮油优质品率明显提高,粮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强、追溯体系完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满足人民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需要。全面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县由产粮大县向粮食产业强县转变,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

1.优质原粮基地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力争建成180万亩高标准农田、270万亩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发挥流通对生产引导作用,推进优质粮油订单生产和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促进粮食种植结构优化。通过定向投入、专项服务、优种培育、订单收购等方式,建立优质粮源基地,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进行标准化生产,为粮食加工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质粮源。大力发展并不断规范订单经营。具体通过实施良种良法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粮食生产发展专项、优质专用品牌粮食绿色技术推广与示范、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国家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项目,促进粮食生产单产、质量、效益同步提高,逐步形成优质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生产格局。

2.培育粮食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我县粮食主产区综合优势,招大引强,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围绕优势和特色,重点发展专用小麦、玉米精深加工和优质食用油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粮食产品供给质量,减少原粮和初加工产品的输出,增加附加值,提高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和资源利用率。创建和扶持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粮油、粮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新三板挂牌和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等方式筹集资金。深化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的总基调,促进粮油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项目。以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营养健康为发展方向,以工艺创新、技术创新为突破,加强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培育做优品牌。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10家以上粮油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充分发挥优质粮食工程既有成效,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涉粮服务机构等开展六大提升行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国有粮库闲置土地或结合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新建高标准粮仓。改造提升现有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为绿色储粮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新建或改造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仓库,满足县域成品粮油储备需要。推广应用气调、防护剂、低温等绿色储粮技术,普及粮库信息化管理手段。

2.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优质优价市场化订单收购,促进粮食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导向,鼓励支持制订具有皖北特色的优质粮油标准,研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鼓励粮油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活动。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模式,支持粮油企业电商平台建设。开展公共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中央和省粮食专项资金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支持粮油区域品牌宣传,支持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利用制造强县政策开展品牌宣传。

3.开展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提升本县粮油质检机构的检验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充分利用现有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资源和优质粮食工程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科学制定年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时发布或报送检测数据。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风险监测活动所需经费,按程序纳入本级部门预算,不得向监测对象收取费用。对接国家和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提升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数字化水平。

4.开展粮食机械装备提升行动。支持粮机装备制造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促进粮机装备产品质量提升,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粮机装备制造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行业加工制造绿色环保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粮油加工成套装备、粮食清理烘干装备、粮食仓储物流机械、粮食检测仪器等,鼓励粮食企业应用自主研发的先进适用粮机装备。

5.开展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调整优化应急加工能力布局,提升粮食应急生产加工能力。完善粮食应急物流网络,改造升级应急配套设施设备,提升粮食应急物流能力。建设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提升粮食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升粮食应急区域保障能力。

6.开展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系统作用,为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促进节粮减损。鼓励粮食收购、清理烘干、仓储物流、加工利用、销售和消费等环节节粮减损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应用。引导营养健康粮油产品生产和消费。开展节粮减损、健康消费宣传教育。

(三)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1.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遵循保稳定、促发展、增效益的工作思路,整合重组灵璧国有粮食企业,精干主体、优化结构、壮大规模、增强活力,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切实提高企业融集资金、规范经营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人事、劳动、财务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制衡机制,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拓宽经营领域,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国有粮食企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主力军作用,保持国有粮食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安居乐业、企业良性发展。

2.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粮食产业链整合,推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升级。鼓励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资本支持,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进国有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央企、民企相互融合,打造产业联盟。支持探索产业+基金的发展路径,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执行好国有资产交易评估、审计和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3.加快土地变性确权。积极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资产的确权工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有利于企业改革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

(四)实施人才兴粮工程

1.培育高素质人才。培养一批粮食战略、粮食科技、粮食经济等领域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对接,建立人才基地,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培养一批粮食产后服务领域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水平粮油质量检验人才。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要切实加强粮食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技术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种技能竞赛,落实各项技能提升奖补政策,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委托培养,畅通粮食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支持粮食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创新转型升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粮食产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合力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将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要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粮食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支持优质粮食工程、高标准仓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省“861”项目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省级支农资金向粮食产业化项目倾斜,农业产业化项目统筹考虑粮食产业化项目。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整合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等税费。对符合条件的承担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对资产整合重组或处置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需交纳的有关费用,按规定予以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龙头企业提供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技术升级改造等中长期贷款。充分利用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贷款等金融工具,扩大银企合作,创新银企合作方式,搭建粮食产业发展融资平台。县直相关部门对符合上市挂牌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挂牌前辅导,支持其上市挂牌融资。县农发行要确保地方储备粮增储、轮换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资金需要。对国有粮食企业符合流动资金贷款条件要求的,县农发行要积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促进其扩大经营。

(五)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土地确权变性支持力度,在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考虑粮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按照现行政策享受优惠。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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