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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文字)应急局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1 17:26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应急预案是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已被市政府列入对县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要求,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上位预案发生变化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目前,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2118日重新修订。我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我县新形势、新任务。为此,我局牵头起草编制了《灵璧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灵璧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反应迅速,积极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范次生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为使工作开展更好适应我县新形势、新任务,我局迅速启动预案的修订工作。由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起草小组,将预案逐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259日,我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征求县直各单位的意见,并通过应急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是会议审查。202111月灵璧县应急局召开小组会议,形成初步审查,20225月,根据社会公众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应急管理局会议对《灵璧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送审稿)》再次进行了审查。

四是送审定稿。20225月至6月,应急局向县司法局提交送审资料,根据司法局有关意见多次修改。后向县政府提交送审材料并通过审核,形成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灵政办秘〔202227号),并公开发布。

四、预案主要内容

《灵璧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共943条,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监测预警、处置措施、后期处置、保障措施、日常管理与奖惩、发布和解释、附则。

五、预案适应范围

预案适用于下列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含较大涉险事故)、重大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特别重大事故;(2)超出乡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预案适用范围以外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由非煤矿山所在县政府制定预案应对处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指导。

六、创新举措   

1非煤矿山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

2县本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III级、Ⅱ级、Ⅰ级

3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由县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政府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经过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保障措施

预案中明确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物资装备、队伍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股长汪洋

咨询电话:0557-68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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