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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9 16:28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灵璧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办秘〔202229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灵璧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已经2022722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8   

 

灵璧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部署,系统提升我县城市建设能级品质,建立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基本思路,以城市体检为切入口,以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深化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深入推进以人本的新型城镇化,倾力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持续推动灵璧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引领,以项目推进为抓手,开展层次丰富、内容多样的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系统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短板,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生态环境,彰显城市特色,形成一批优秀的示范项目,先行先试城市更新适宜技术,建立推动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确保到2025年城市更新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出发,顺应群众期盼,解决群众需求,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遵循城市发展内在规律,统筹把控城市更新工作方向,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完善对市场运作的政策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合力推进,共治共享。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整合资源资金,群策群力,构建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统筹谋划,持续更新。注重城市更新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和整体性,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彰显楚汉文化底蕴的城市特色为目标,针对生态保护、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综合分析城市问题,统筹谋划,合理确定更新重点和要求,科学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片区策划,加强各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注重推动区域连片改造,形成示范效应。将凤凰山南侧、古运河畔作为城市更新综合示范区并结合即将实施棚改项目及15分钟生活圈概念,以生活圈完善更新,配齐配全各类设施设备;以龙車山、红石山、凤凰山、新汴河以及大运河保护区等为主,以城区水系及街头游园为辅作为生态修复示范区,进行生态修复,打造城市绿廊、营造开敞空间;将新汴河沿岸及环城河以内作为城市修补示范区,重点完善城市双修强化基础设施、提升环境、逐步补齐设施配套。区位划分最终以城市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为准。采取点线面结合的形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集中推进各项更新试点项目。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有机更新。

(五)保护文脉,修复生态。注重城市文脉传承,注重城市肌理延续,注重保护奇石文化、钟馗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楚汉文化等特有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防止城市历史记忆消失和千城一面。着力打造垓下古战场、花石纲遗址保护、张氏园亭等历史文化景点。在城市更新中落实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要求,更新管线管网,补齐城市生态短板,有序实施生态修复,完善路网建设,配齐医疗、教育、养老、幼儿园、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与功能。

(六)盘活资源,促进转型。注重整合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激活闲置存量资产,促进新片区内经济要素集聚,激发产业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一)强化城市体检。全面开展城市体检,编制城市体检报告,建立完善体检评估标准和机制。重点围绕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5个方面,公共服务设施、生活交通便捷、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绿色建筑、排水防涝、新基建设施、城市特色风貌等18个类别,老旧小区改造率、住房保障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提供率、水环境治理达标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慢行道密度、公共充电桩供给率、网络基站密度、智慧管网覆盖率等78个具体指标进行体检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灵璧县实际,适当补充具有地方特色的体检指标项,形成“78+N”的指标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城区供水、老旧小区、黑臭水体、老城区道路、绿化亮化、防洪排涝设施、无障碍设施、城区河道、地下管网、保障性住房、老旧厂房、教体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杆线等进行体检,系统性推进城市更新。各职能部门针对体检查出的问题,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逐年进行更新改造。(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城市空间结构。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在编制实施新一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过程中,组织编制《灵璧县城镇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标、时序和实施单元,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落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加快推进徐州空港连接线工程(S224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灵璧县空港新区道路建设项目、灵璧县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灵璧县S223向阳至S329段改建工程、灵璧县S408灵璧段改建工程、灵璧县S305灵璧段改建工程、S306灵璧段改建工程、G343至新灵西闸大桥连接线、G343至灵固大桥连接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的城市综合交通等现代设施网络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更新强度、空间管控、生态和文化保护、风貌特色营造、综合开发、公共设施完善等规划原则和控规指标,做到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机衔接,有效指导城市更新规范实施。(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县城管局、县国资集团、县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绿色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区水环境质量,实施城区水系贯通和水系重构,实现新汴河水源地保护,打造岳洪河、凤河、环城河等幸福河湖,建设何山水库。加快推进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城西地表水厂二期项目建设,不断丰富城市水生态、水文化、水环境,完善科学完备的城市水系统。加快完善新汴河景观带衔接段景观工程项目、新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及开发工程、灵璧县城市公园PPP项目、灵璧县大运河(灵璧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灵璧县新汴河公园项目、岳洪河湿地公园项目等前期手续办理,加快推进灵城五个游园项目、灵璧县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优质旅游提升项目等建设进度。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结合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公园绿地系统,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国资集团、县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的目标,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补强城市无障碍、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环卫、停车设施等多类型服务设施,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智慧灵璧、灵璧县科技馆、灵璧县社会治安智慧化管理项目、灵璧县物流产业园项目、灵璧县公共配送投递中心项目、灵璧县景和庆丰农贸市场项目、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灵璧县丽景智慧农贸市场项目、颐高小镇智慧农贸市场项目、灵璧县农贸市场维护运营项目、灵璧县新国线客运站项目、灵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灵璧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灵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灵璧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灵璧县老年养护院项目、灵璧县体育中心项目、灵璧县停车场项目、灵璧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灵璧县灵西灵城杨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及城区19个卫生服务站改扩建项目、灵璧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灵璧县中医医院进修医生(实习生)宿舍楼及中药制剂中心项目、灵璧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灵璧县人民医院项目(二期)、灵璧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灵璧县应急医疗救治临床中心项目、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灵璧县第九小学项目、灵璧师范学校迁建项目、灵璧第二中学搬迁项目、灵璧县闫河路小学项目、灵璧县第十小学项目、朱集幼儿园项目、灵璧县30家公立幼儿园扩展建立托幼服务机构托幼班机构项目、原南关汽车站小学项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灵璧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灵璧县技工学校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一批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进度。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整治等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灵城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合理规划路网架构,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加快构建城市慢行系统。加快城区路网建设,加快实施城市路网PPP项目一期工程、双河路项目、滨河路二三期项目、三山路项目、灵璧县三山路南段工程项目、灵璧县银山路弋江路中段双河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灵璧县迎宾大道北延项目、凤山大道北延项目等市政道路项目;打通一批断头路,加快铜山路、薄山路、界洪河路、闫河路、潼河路、界山路、汴河路东延等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北部经济开发区路网建设,加快实施武当山路南北延项目、濉河路东段工程项目、长江路道路工程项目,推进大外环道路建设,拉伸城市框架。

完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依托道路建设,扩大水、电、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加快实施灵璧县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鲁宁线综合治理工程(安徽境内)宿州段项目、灵璧灵北风电场项目、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灵璧县100MW/200MWH公用储能项目、灵璧县宿州灵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徽省灵璧县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项目、灵璧县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项目、灵璧县城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灵璧县中心城区供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项目。

开展城镇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根据县域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统筹考虑县城自然区位条件、产业布局、人员往来、资源流通、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从城市级智慧停车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以实时车位数据为基础,通过信息整合、数据分析、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搭建城市级全域停车智慧停车系统,合理布局城市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加大临时停车场区域设置,开放地下停车场,方便广大居民停车及出行。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加强雨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加快城市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灵璧县汴河路奇石大道迎宾大道道路管网改造及路面修复项目、钟灵大道管网改造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灵璧县断头路连通工程一期(杨河路、闫河路)暨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灵璧县雨污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灵璧县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北部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增工业污水处理池项目、灵璧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全县公立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污水处理效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效率,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加快实施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项目、灵璧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灵城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危旧厂区改造。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摸清底数,在保障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2022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9个,涉及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85户,计划投资2878万元;2023年拟对13个老旧小区进行基础设施类、完善类改造,涉及建筑面积7.33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70户,计划投资3309万元。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区停车场及配套充电桩项目、灵璧县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社区智慧化提升项目、灵璧县城区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灵璧宝龙世家安置房项目、灵璧县灵城镇东蔬社区二期周边棚户区项目、灵璧县罗河花园安置房项目、灵璧县北部开发区集中居住区(龙车世纪城建设项目)、灵璧县中安城市广场二期建设项目、JG3#龙腾中央花园(南区)、JG3#尚东中央花园(北区)一期项目、灵璧县灵城镇徐杨村及周边棚户区项目、JG3#尚东中央花园(北区)二期项目等一批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灵璧县建投和润佳园、灵璧县建投古运河畔项目、灵璧县灵城镇JG1#地块及周边棚户区项目二期(乐居嘉园)、灵璧县开发区十里社区三期及周边棚户区(景和梅花园)项目、灵璧县刘尧社区二期棚户区项目、灵璧县钟灵国际新城二期项目、灵璧县开发区东关社区三期及周边棚户区、灵璧县灵城镇东蔬三期及周边棚户区、灵璧县灵城镇旧改3#及周边棚户区项目二期、灵城镇花园街北侧及周边棚户区项目、灵璧县开发区罗河社区周边棚户区项目二期等一批新谋划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2022年完成续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6000套以上,实物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分类推进城市危房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城市老旧厂房改造利用,整合聚集创新要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对灵城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老旧厂房基本情况开展摸排调查,掌握老旧厂房用地类型、产权归属等信息,对可纳入城市更新工作范围的老旧厂房数量进行统计,明确老旧厂房的改造范围,推进南部开发区老旧厂房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灵城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工程。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争取十四五期间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长效管理工程实施,深化污水专项治理,加快北部污水处理厂新增工业污水处理池项目、北部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开展雨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全面推进城市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水体水质反弹,重点加强老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快灵璧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灵璧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进度,开展县城建成区排水防涝能力评估,修编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系统化方案,有序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城市易涝点治理,新建、修复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整治、连通城区水系河道,改善城市道路排水设施,提高雨水就地消纳利用水平,着力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县城排水防涝体系,彻底解决城市看海,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完成城区供水安全项目建设,推动燃气工程建设。开展供气、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进度,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设施,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灵璧县人防疏散基地、灵璧县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抗震、消防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强县工程,大力推动县城提质增效,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承载力,更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加快推进2022年乡村振兴一二三期项目、灵城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灵璧生猪屠宰与加工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二期)项目、渔沟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一体化项目、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灵璧县乡镇区域综合开发项目等一批新谋划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锐康体育用品项目、汉浩智能仓储包装设备项目(二期)、灵璧县深沟球轴承和圆锥滚子轴承生产项目、安徽攀望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箱盒生产项目、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灵璧平原风电场项目、灵璧临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智能装备产业园、轴承产业园四期AB区、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灵璧县光大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灵璧县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灵徐产业园一期项目、灵璧县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项目、灵璧县农机装备产业园项目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安徽东耘智能设备制造项目、安徽绿信中药饮片项目、灵璧光大垃圾发电二期项目、灵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国资集团、县投资集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注重自然、人文和传统保护状况调查,突出山、水、城有机融合,强化历史格局、文庙等古建筑特色要素保护。加快推进灵璧县南部滨河新区开发项目、张氏园亭遗址复建项目、钟馗文化园4A级创建一期基础建设提升项目、大运河(灵璧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项目、灵璧县空港新区生态公园项目、灵璧县花石纲遗址保护项目等项目实施。合理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区,开展区域风貌整治,以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公共空间风貌整治。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历史建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历史建筑挂牌及测绘建档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投资集团、县国资集团、各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县住建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城市更新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坚持市场主导,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政策性资金,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

(三)加强项目统筹。全面做好全县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工作,构建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工作,按照点线连接、成片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以片区为单元策划更新项目。合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片区功能,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以城市更新改造为统领,整合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在城市更新中,充分引入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城市建设新理念、新产品、新技术,实现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城市发展理念的全方位更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国家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建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创新宣传模式,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宣传方式,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局面。

 

附件:1.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3.灵璧县城市更新项目清单

 

 


附件1

 

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全县城市更新工作,成立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全县统一指导和协调城市更新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亚斌   县政府副县长    

   员:刘圣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发改委主任

皮殿飞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朱旭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解安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解德勇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郑殿武   县水利局局长

尹成敏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

朱兰飞   县经信局党组书记

   县交通局局长

姬在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王正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晏金两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荣涛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谢方泉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雷明鸣  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张少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田恒杰  县国资集团董事长

葛宇飞  县投资集团董事长

孙荣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灵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日常协调、推进、调度等。

 

 

 

附件2

 

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为加快推进灵璧县城市更新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各部门分工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核发城市更新项目施工许可,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安全、消防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装配式建筑等提出要求。实施老旧小区房屋安全管理与维护、养老设施完善、电梯加装、基础设施更新与维护等工作,重点推进示范社区建设,建成一批社区服务完善的示范社区。根据全县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配置、产权情况及服务需求,提出全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类型、标准以及监管要求;负责对配套物业、政府产业用房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的物业类型、面积指标、空间位置等予以审核,并进行产权接收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全县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规划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对接;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立项或备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参与项目绩效考核。

县城管局:负责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及其周边的环卫设施现状,提出包括设施类型、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建设需求;对城市绿化等方面提出意见。对老城区道路、管网、停车位、无障碍设施、充电桩、燃气、绿化亮化、防洪排涝等进行改造,推进道路建设与城市更新协同发展,推动地上地下联动,形成城区空间组团式发展。以城市干道综合整治为抓手,综合运用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等理念,更新城市功能、治理城市内涝、缓解城市拥堵、修复城市生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及土地指标供应、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核查、与周边片区的规划衔接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中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的监管;对城市更新项目是否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出具书面意见,对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或管控、治理修复等相关工作的项目进行指导,并协调对接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参与城市更新提出意见;负责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对接;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地方财政投入。

县教体局:负责结合全县教育设施现状提出包括办学规模、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的教育设施建设需求,并按政府规划推动学校建设。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结合全县文化设施现状提出包括建设需求、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需求;负责对城市更新项目是否涉及文物保护提出意见,并对文物保护方案进行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出意见,负责实施新汴河水源地保护,打造岳洪河、凤河、环城河等幸福河湖,建设何山水库;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水务事项的审批及监管。

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需要拆除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结合全县医疗卫生配套现状提出包括设施类型、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的医疗设施建设需求。

县经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及规划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对接;负责指导电信、联通、移动弱电单位,按照各自职能、业务范围,编制本区域城市更新规划,并按规划抓好杆线整治等。

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社会福利设施现状提出包括设施类型、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的建设需求。

县公安局:负责结合城区派出所营房及社区警务室现状提出包括设施类型、建设规模、实施时序等内容的建设需求,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交通标识标牌等交通设施建设。

县交通局:负责审核城市更新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专题研究》,核查城市更新单元交通规划、交通设施配建等情况,统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中交通设施的接收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城市更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工作。

县科技局: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县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督查调度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编制竣工报告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

县应急局: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县审计局:审计数据、网络安全、信息化审计、信息化保障。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执行,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立项、征地、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严谨未批先建,坚决杜绝以审代结的错误做法,结算审核是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审计机关是在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监督。

县国资集团、县投资集团:负责全县供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管理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投融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县数据资源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数据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数据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商贸流通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

县供电公司:负责按照职能、业务范围,编制本区域城市更新规划,并按规划抓好杆线整治等。

灵城镇、经济开发区:负责办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集体资产参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更新项目合作方选定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项目开展、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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