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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28 18:00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按照政策要求,灵璧县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方案》制定工作,成立灵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起草《方案》并逐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各学校意见、灵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三是会议审查。2022年7月21日,灵璧县人民政府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审查。

四是送审定稿。经多轮审核定稿形成《灵璧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发布。

四、工作目标

一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二是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三是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

五、主要任务

一是根据辖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二是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严格按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产生大班额。

三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五是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等教育优待政策,切实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六、创新举措

实行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破校际壁垒,发挥名校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成立灵璧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招生工作。同时成立灵璧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审核机制,共同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陈凌云

咨询电话:0557-6022982  0557-6022248

灵璧县城区小学服务区示意图(1).pdf

灵璧县城区初中服务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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