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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本级政策解读】黄湾镇党委书记许聪解读《黄湾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黄湾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21 16:24 责任编辑:黄湾镇政务公开

2025年5月21日,中共黄湾镇委员会、黄湾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黄湾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秸秆焚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是环境、政策、农业、经济多方面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必要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通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减少PM2.5、CO₂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二是通过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等途径,变废为宝,提升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通过措施建立禁烧与利用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落地。

四是通过秸秆综合利用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关于印发<黄湾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2025年4月22日起草,2025年4月22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初稿后,2025年5月21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经主要领导签发,由镇党政办公室印发至全镇14个行政村及各镇直单位。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控和执法,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确保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无火点。通过技术手段将秸秆转化为肥料、能源、饲料等,减少焚烧需求。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明确责任人,落实奖惩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4日、9月20日至9月25日)。集中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秸秆禁烧集中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5日至7月20日、9月26至11月20)。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和随意抛置农作物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11月21日至11月25日)。各村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县环委会根据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建立多级联动机制与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与执法边界。实行保证金制度。突出宣传引领。通过农机装备升级和新技术应用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中共黄湾镇委员会、黄湾镇人民政府 许聪

咨询电话:0557-6379033

办公地址:黄湾镇政府一楼党政办

邮箱:hwzzzx@126.com

邮政编码:23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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