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黄湾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黄湾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部署,坚持“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强化常态管控,加强禁烧工作,实现空气质量和水体持续改善、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黄湾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8月19日起草,充分依据省市县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2023年8月19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初稿后,2023年9月18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经主要领导签发,由镇党政办公室印发至全镇14个行政村及各镇直单位。
四、工作目标
完成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等可燃性固体废物,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确保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
五、主要任务
(一)做好禁烧宣传,开展禁烧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镇区域内所有禁烧点,做好监控防范措施。
(二)全面禁烧阶段。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加大秸秆禁烧宣传、监管、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和随意抛置农作物秸秆现象。
(三)实行禁烧验收工作制度。及时总结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组织考核验收组,补缺补差后申请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对各村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实行保证金制度。实行保证金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其他两委干部缴纳保证金。
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在岗天数给予镇政府参与禁烧人员生活和交通补助(具体参照县方案执行)。
提高应急能力。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组织实行全天候巡查,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各类露天焚烧问题志。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黄湾镇人民政府 许聪
咨询电话:0557-6379033
办公地址:黄湾镇政府一楼党政办
邮箱:hwzzzx@126.com
邮政编码:23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