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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娄庄镇《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娄庄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07 11:18 责任编辑:娄庄镇政务公开

一、修订背景和起草依据

为加强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切实规范我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非法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对全范围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重点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网点,严厉打击宾馆、饭店及娱乐服务场所非法安装使用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上升、蔓延的势头,强化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维护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广大群众营造积极、健康的广播电视收听收视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36日,娄庄镇向社会公众对《娄庄镇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经梳理,社会公众无反馈意见。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发,印发至全镇23个行政村。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1.宣传摸底阶段(2022320日至331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利用广播、两微一端、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多形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我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了解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教育群众自行拆除、上交相关非法设备,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按照职责分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于331前报送。

2.集中整治阶段(202241日至510日)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整改对未能自行整改的经营单位,由镇市监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对未能自行拆除的,由所在村提出协办请求,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形成工作合力,不留死角,全面推进

3.检查验收阶段(2022511日至525日)各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继续进行治理,对依法拆除、收缴的设备择期销毁,制定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全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安全稳定。

五、预案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我非法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娄庄镇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科室娄庄镇政府一楼党政办  彭宇

咨询电话:0557-23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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