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 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 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 事件发生,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 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 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 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 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 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石塘、取土坑 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 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 各行政村、中小学、幼儿园 要针对重点人群,深入校园、村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 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 责,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学生的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石塘、坑洼、项目区、取土坑等隐患点,全覆盖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凝聚各方合力,加大重点时段、 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件工作实效。各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做到资源共用、信 息共享。积极动员村党员干部、志愿者、村民积极参与,织密 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中学、中心校和民政部门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 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嬉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
(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游泳作为提高学生生存技能的教育活动,逐步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课程,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普及规划,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步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件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坚决防止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件,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三、时间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4月30日前)。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所属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各中学、中心校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协调宣传、 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文化站 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 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4月-12月)。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镇宣传办要及时报道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发挥好宿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 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7月10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 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 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 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 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村为单位,对前期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
(四)督导检查(7月25日前)。镇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行政村和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宣传(11月底前)。加大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 水活动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 引领作用,调动各行政村和各中小学、幼儿园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 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 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动、 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零溺亡"乡镇,推动防溺水工 作扎实有效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 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 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水库、江湖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要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机制,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 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把暑期托管服务等重点工作与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一次溺水导致3人以上死亡的事件,研究纳入教育职责评价和平安灵璧建设考评体系。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须在24小时内上报情况。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素材
2.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表(乡镇、开发区)
3.灵壁县防溺水高风险水体统计表
娄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