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朱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朱集镇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全镇道路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文件指导此项整治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朱集镇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从源头治理、宣传引导、路面管控等方面,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农村地区底数不清、宣传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朱集镇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12月起草,充分依据县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2023年12月1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初稿后,2024年1月8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经过合法性审查,经主要领导签发,由镇党政办公室印发至全镇13个行政村及各镇直单位。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全力稳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障群众交通安全,推动化解电动三四轮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高龄人群驾乘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明显下降”)。打造平安、宜居朱集。
五、主要任务
1、准备阶段
各单位、村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认真清理排查镇区范围内电动三、四轮车的情况和大致数量;二是积极宣传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的危害性,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2、实施阶段
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日常监督,督促卖家不得继续销售生产于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电动车。
3、检查整治阶段
依法严肃查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4、总结和完善制度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取长补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现象。
六、保障措施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相关单位、各行政村分工协作的机制,加强调度督导,形成工作合力,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责任,全程督导。做好整治工作相关数据汇总及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面上相关工作,包括政策解释说明等。镇政府将把村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积分考核出现道路问题由村网格长统一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镇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朱集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57- 676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