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决策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和遏制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分管领导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着手文件起草工作;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
五、主要内容
一、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
三、压实镇、村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挂图作战、明确分工、楔死责任。
四、农机安全管理,限制秸秆留茬高度,严禁农机超负荷作业和机手疲劳作业,做好农机检修工作。
五、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全天候做好值守工作,做到交接无空当、值班人员不串岗。
六、规范秸秆收储,全面落实打捆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和集中堆放。
七、强化应急处置,各村成立应急小组,配备灭火器械、吸泵水车。随时处置区域内突发露天焚烧问题。
六、保障措施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从镇纪委、镇委组织办、镇党政办、镇财政所等单位抽调人员,开展督查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渎职造成影响的,由镇纪委会同镇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或组织处理,确保将镇委、镇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镇秸秆禁烧督查组要做到“真督查、敢督查、报实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请镇委、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 读 人:下楼镇副镇长刘斌
咨询电话:0557-660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