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按照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 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2、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
3、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镇于2024年9月组织起草了《渔沟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初稿),8月28日-9月28日征求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签发后于2024年9月29日由镇党政办公室进行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22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常态化管控四个阶段。一是集中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镇党委、政府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20日)。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现象发生。三是考核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对各村、各工作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坚持“镇负责、村落实、组管 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格化包保机制。
二是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
三是成立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渔沟镇人民政府 王伟庆
咨询电话:0557-6541004
办公地址:渔沟镇政府一楼党政办
邮箱:lbyugou@126.com
邮政编码:23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