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按照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镇负责、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3年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此文件起草后,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发,印发至全镇19个行政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4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各单位要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5日至7月20日)。各村、各包保组人员,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及农作物秸秆清理转运。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各村、各包保组要对本季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全面总结,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村、各包保组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创新举措
1.纪委负责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组织办公室负责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村级星级创评;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对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党员干部给予表彰。
3.宣传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校园宣传工作,通过印发致家长倡议书、开设专题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教育每一个学生、带动每一个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5.农工站负责督促各村落实收储点建设任务,并指导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各环节工作。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耕地保护补贴兑现范围。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技术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 读 人:渔沟镇副镇长高雨
咨询电话:0557-65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