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按照《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州市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灵璧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组织和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乡村振兴小组长、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进村入户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采集数据信息,排查各类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
在全镇19个村,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城镇规划区居住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
1.排查内容。各村要全面梳理国家和省暗访调研、第一轮集中排查、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市县暗访调研督查督导等发现问题,结合2022年防返贫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
(1)聚焦7类重点群体。主要包括:一是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的农户。二是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三是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四是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五是2020年以来收入持续下降的脱贫户。六是整户无劳动力,特别是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兜底保障的农户。七是基本生活困难,特别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户老人。
(2)关注4类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受疫情、旱情及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工厂、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二是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三是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对整户无劳动力需要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不够等问题。四是部门和基层责任压得不实、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走访帮扶不扎实、数据比对机制不落实、预警信息核查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到位、网格员管理不严、应纳未纳或体外循环、风险消除不稳定等问题。
2.进度安排。(1)全面部署培训(10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细化实化举措,精心组织部署,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2)开展入户排查(11月15日前完成)。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动员和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村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统筹做好2022年防返贫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3)规范动态管理(11月25日前完成)。一是确保应纳尽纳。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二是及时回退清退。发现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的,严格按照第一轮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三是做到应帮尽帮。发现帮扶联系人难以履行职责的及时调整到位;发现帮扶措施不精准的,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发现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的,尽快落实到位。
(二)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1.工作内容。组织相关人员采集脱贫户、监测户的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信息,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采集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了解镇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方面。(1)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采集时通过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并更新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2)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信,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3)采集出列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4)采集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时间。(5)更新完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帮扶结对信息。
二是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方面。(6)采集全县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7)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采集对象。全镇19村现有的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出列村,全镇19村农村户籍的农户、行政村。
3.进度安排。(1)动员部署安排。10月15日前,各村要细化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集中业务培训,培训范围要覆盖到所有参与此次工作的采集人员。(2)开展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各村按照已制定方案,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2022年信息采集工作有关指标要求,10月中旬开展进村逐户采集,10月20日各村根据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有序开展信息录入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数据录入工作。各村的信息采集、数据质量核查和系统录入工作要同步开展,按照边采集、边核实、边录入的方式,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我县实际和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乡村建设有关信息采集录入的进度,确保在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的采集录入。(3)开展数据分析与复核。12月5日前完成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数据分析、复核。在信息采集录入全过程,要定期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规范数据采集工作流程,不间断组织开展数据清洗,审核疑点数据,对问题数据及时核查整改,确保录入数据质量。同时针对省贫困信息监测中心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质量报告指出的问题,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实地复核,在国办系统关闭前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整改完善。2023年1月下旬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核查、整改工作。
4.有关事项。(1)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2)关于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3)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各村要充分利用国家局防止返贫监测APP和安徽防返贫监测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4)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收入原则上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以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在本次动态管理中不得标注风险消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帮助村级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村要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排查见底、问题整改清零,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
(四)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渔沟镇委员会
渔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