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按照灵璧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的函》文件精神,并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全镇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灵璧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的函》文件要求,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错养等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有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此文件起草后,经镇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发,印发至全镇19个行政村。
四、工作目标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错养等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31日前)。
成立全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复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目标和要求,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复核阶段(2022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核查小组组织开展辖区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排查辖区的救助家庭基本情况,逐户核查,摸清底数。
(三)镇复核审批(2022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镇民政所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及时予以整改,严格按低保政策,汇总后上报渔沟镇低保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镇民政所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在低保系统调整到位,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六、创新举措
各村利用广播、微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渔沟镇人大主席 张建华
咨询电话:0557-65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