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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解读】渔沟镇人大主席张建华就《渔沟镇2022年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渔沟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30 15:11 责任编辑:渔沟镇政务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按照灵璧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的函文件精神,并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全镇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灵璧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的函文件要求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错养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有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此文件起草后,经镇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发,印发至全镇19个行政村。

  四、工作目标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错养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31日前)。

成立全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复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目标和要求,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复核阶段(2022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核查小组组织开展辖区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排查辖区的救助家庭基本情况,逐户核查,摸清底数

(三)镇复核审批(2022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镇民政所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及时予以整改,严格按低保政策,汇总后上报渔沟镇低保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镇民政所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在低保系统调整到位,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六、创新举措

各村利用广播、微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渔沟镇人大主席 张建华

    咨询电话:0557-6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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