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高楼镇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小田变大田”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高楼镇委员会
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高楼镇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小田变大田”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灵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灵璧县“小田变大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小田变大田”改革,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发展适度规模农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化零为整,开展土地“小田变大田”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按照“有规划、有计划、有政策、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要求,聚集多种粮、种好粮,聚焦耕地数量和质量建设,坚持尊重群众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资源整合、形成政策合力,坚持积极引导、稳妥有序推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为原则,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或打乱重分、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硬性规定,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根据农民耕种意愿分类实现承包土地化零为整。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三)坚持稳定承包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对不属于农户二轮承包的“四荒四边”等土地,依法收归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借机将集体土地划归其他组织或个人占用。防止“非农化”,严禁”非粮化”。
(四)坚持注重因地制宜。根据村组实际,实行“一组(村)一策”。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成熟一个开展一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三、目标任务
2023年,各村至少开展一个自然村(组)的 “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全镇要实现“小田变大田”2.5万亩以上。在此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并逐步推广,力争2025年底,全部完成“小田变大田”工作。
四、实施模式
(一)政策引导型(“大托管”模式)。示范推广“一引领、两委托、三跟进”的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经验,鼓励制定激励政策,推进土地集中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田变大田”。 农业生产“大托管”是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接受农户委托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开展服务,各类服务组织跟进实施专业服务,金融机构跟进开展金融支持,参与各方跟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主体引领型(“大流转”模式)。开展“小田变大田,一村两区”改革,在原有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将每个村民组的可耕地分为自种区和流转区。在流转区内,由接受流转的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在自种区,让想种田、能种田的农户种上好田。
(三)农民互换型(“一户一块田”模式)。引导农户在自愿互信的基础上,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地块过度分散、不利于集中流转、农机作业难、矛盾纠纷多等问题,推动“一户多块田”向“一户一块田”转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民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政策,打消顾虑,形成共识,从而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广播媒体、印发致农民群众一封信、村级政务公开等方式,广泛宣传“小田变大田”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支持“小田变大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小田变大田”工作的浓厚氛围,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级“小田变大田”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实施自然庄(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二)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2月)。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各村要组织人员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坟地、林地、机井、道路、沟渠及每户宅基地、承包地确权地块数量、面积、四至及流转等情况,土地种植现状和农户的种植意愿、托管意愿,分类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对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按“一事一议”办法民主议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2月底前各村及时上报摸底调查情况)
(三)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3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镇指导下,由村级“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组,因地制宜,草拟具体工作方案,实现一村(组)一策,一村(组)一个方案。方案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政府备案。(3月底前各村及时上报村级方案)
(四)稳步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1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建制推进,形成整村实施农业生产“大
托管”的,要引入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托管服务主体,签订托管协议,制定种植方案,有序开展托管生产。采取“小田变大田,一村两区”改革试点模式的,在“自种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土地互换流转合同,在“流转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逐户签字认可,制作“自种区” “流转区”到户清单。采取“一户一块田”模式实施互换并地的,要通过两轮抽签确定农户抽签顺序和互换并地顺序。按照农户抽签确定的相对位置和确权面积,现场测量定界,制作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并组织农户签字确认,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互换并地结果张榜公示。(6月底前各村上报午季“小田变大田”成果、10月底前上报全年“小田变大田”成果)
(五)工作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在试点基础上,镇、村制定辖区内“小田变大田”改革年度推进计划。自下而上,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各村于12月上中旬申报镇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民政、水利、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镇级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挂帅牵头“小田变大田”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小田变大田”试点改革,是“两强一增” 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近几年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村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相关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强化考核奖惩。镇、村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小田变大田”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相关单位要妥善解决推进“小田变大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将“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对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村,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实行加分,并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信访稳定问题的,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
1、高楼镇“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及农业生产 “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高楼镇2023年“小田变大田”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高楼镇“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及农业生产 “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市委深改委和县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楼镇“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及农业生产 “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强 高楼镇党委书记
谢 珂 高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赵英美 高楼镇党委副书记
王 凯 高楼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顾科林 高楼镇人大主席
沈 艳 高楼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李培勇 高楼镇党委委员
许金边 高楼镇党委委员
张徐州 高楼镇纪委书记
王 朝 高楼镇副镇长
刘 飒 高楼镇副镇长
赵 磊 高楼镇副镇长
尤守祥 高楼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 阳 高楼派出所所长
王海宗 高楼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站长
王 超 高楼镇水利站站长
王法道 高楼镇林业站站长
王 永 高楼镇规划所所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高楼镇2023年“小田变大田”任务分解表
村 |
土地面积(亩) |
计划任务面积(亩) |
包保人 |
备注 |
鳔张村 |
2659.04 |
850 |
王凯 |
|
鲍庄村 |
3537.53 |
1150 |
毛加胜 |
|
崔庄村 |
2547.08 |
800 |
侯业坤 |
|
高楼村 |
4039.53 |
1250 |
来玮 |
|
高庄村 |
8106.96 |
2500 |
王超、张冠 |
|
毛庄村 |
3104.41 |
950 |
赵磊 |
|
孟山村 |
4388.41 |
1400 |
顾科林 |
|
青谷堆村 |
3174.44 |
1000 |
尤守祥 |
|
汤庄村 |
3307.71 |
1050 |
李培勇 |
|
潼郡村 |
5594.63 |
1750 |
赵跃、谢荣亮 |
|
王楼村 |
6986.83 |
2150 |
许金边 |
|
徐营村 |
4568.01 |
1400 |
张徐州 |
|
张营村 |
5671.41 |
1750 |
王法道、孙加益 |
|
朱庄村 |
8260.64 |
2550 |
赵英美 |
|
卓海村 |
5358.1 |
1650 |
华震东、王爱华 |
|
卓圩村 |
5867.34 |
1800 |
刘飒 |
|
钱梁村 |
4195.19 |
1300 |
刘渊 |
|
合计 |
81367.26 |
253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