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防范因露天焚烧和秸秆浸泡沤烂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镇统筹、片负责、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扎实开展全年、全面、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禁烧措施,确保重点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8月20日镇环保工作站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并结合我镇环保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大路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经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反复酝酿、修改,最终形成了《大路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9月15日经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此文件起草后,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发,印发至全镇13个行政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全域禁烧”,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零火点”和不误农时的工作目标。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时间上安排)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镇村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20日)。各包保人员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现象发生。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5日)。镇级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全面总结,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及早启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到每家每户。
(二)压实村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包村人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是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好村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落实网格化包保。严格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实行挂图作战。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参与包保的镇包村干部、辅警、村两委干部要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包村人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缴纳2000元,包村辅警和村其他两委成员每人缴纳1000元,农户则以农业耕地保护性补贴做为该户承包地秸秆禁烧保证金。
(五)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秋季,我镇将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文件要求,整合相关资金,严格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全力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支出,主要包括宣传费用、购置物资、开展督查巡查监测等。
(五)规范秸秆收储。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机械化还田外的农作物秸秆全部离田收储。
(六)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以派出所所长为组长、派出所辅警为主要力量24人的应急处置组,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明确专人负责,随时调度处置火情。
(七)加大巡查监管执法力度。成立大路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书记、镇长为组长,抽调派出所、纪委、财政所人员为组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
(八)严明奖惩。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考核组对综禁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七、创新举措
(一)落实禁烧包保责任制。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镇班子成员包片、镇机关单位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的立体包保网络,细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
(二)强化分类和源头管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实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实施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秸秆粉碎还田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在岗在位,积极负责,主动作为,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镇督查组要按值班表加强督查,发现擅离职守的,严格按效能建设规定进行问责。如发现火点,该地块各级包保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火点处,快速灭火,对过火面积超过一亩的,要逐级上报,对故意隐瞒或不如实上报的,将追究相关包保人员责任,视情节没收保证金或扣发等额奖励金并通报批评。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大路镇党委副书记李晟
咨询电话:0557-377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