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2〕18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宿农环组办〔2022〕3号)、《关于印发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灵农工办〔2022〕6号)文件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多举措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推动美丽乡村走向健康乡村,增进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态福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出台前征求了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意见,未收到相关单位有异议的反馈意见。经镇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镇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要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六、保障措施
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季季看进展,年年看效果”和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月调度各地排查整改进展”的要求,拟建立月报告机制。同时,镇人居办建立明察暗访、调度机制,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发挥团委、妇联、公共卫生委员会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以精神激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积极开展“美丽庭院”与“文明户”评选活动。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镇党委委员王梅
咨询电话:0557-6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