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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31 11:14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事件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教秘组〔2023〕5号)、《灵璧县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灵璧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群防群治、标本兼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省防溺水新十条硬性措施,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石塘、取土坑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件重点人群,深入校园、村居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信息,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学生的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落细工作任务。一是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二是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摸排,重点摸清辖区所有水域基本情况(位置、面积、水深、防溺水警示标牌、救援设备等)、水域权属(责任)主体;三是落实责任包保,镇村(居)包保人、日常巡逻巡查人员等;四是完善水域台账。五是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六是盯紧盯牢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突出“管住人、看住水”,对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坑洼、塌陷区、取土坑等隐患点和周末、节假日、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加大巡防频率,采取技防等针对性预防措施。请各村(居)于5月28日前将2024灵城镇水域权属主体、看管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镇宣传办,5月31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成清单报镇宣传办。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责,既要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联动,资源、信息共享,同时积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一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多提醒、善提示,压实家长监护人责任,明确告知在放假放学期间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二要对一些家长长期不在身边的孩子,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举措,切实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嬉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四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关心关爱,学校、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履职,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利用村(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暑期课堂、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场所,采取一切措施加强暑期留守儿童管理。可组织附近村(居)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三、工作安排

防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4年5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5月29日前)。各村(居)、学校和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可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水域排查,建立台账、安全标志标识、救护设施配置等查缺补漏;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

(二)宣传教育(5月27日起 )。各村(居)、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报纸、网络媒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防溺水宣传。各学校要发挥好宿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委会、家访、短信告知、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6月1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辖区水域再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权属主体、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要建立隐患销号制度,以村(居)为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对缺失、损坏的宣传牌、警示标识、救生设施等要及时进行补充、修复、更换。

(四)督导检查。镇政府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分片负责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宣传(12月底前)。加大防溺水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村(居)、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结合各辖区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按照时间节点,抓实目标任务,切实增强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水库、江湖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抽调划片巡查人员要常态化督查,定期通报,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情况,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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