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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灵城镇人社所关于《灵城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2 15:16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精神,为稳妥有序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作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全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是“全民参保”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参保人群范围、规定缴费档次标准和补贴标准;三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和群体落实代缴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成立镇人社所牵头、党政办、税务部门、财政所参与的文件起草小组。

(二)形成初稿。在参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拿出方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在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酝酿,最终提交镇党委会进行审议。

(四)上会讨论。镇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联系的村(社区)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修改意见、建议。

(五)形成定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2024年1月25日,以镇政〔2024〕1号文件下发。

四、工作目标

2024年全镇总缴费23909人;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600元;缴费任务完成率100%(具体任务数见附件1),另鼓励参保人员(特别是2024年到龄人员)提档补缴,提高当月新增领待人员领取水平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对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缴费水平、缴费任务数进行明确;第二部分完成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为集中缴费期,将集中缴费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对未及时缴费单的,要求村社区通知其进行补缴和二次缴费;第三部分缴费对象”,明确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第四部分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15个档次,引导居民选择600元以上档次参保缴费;第五部分“代缴政策”,明确政府代缴人员范围,并对不再代缴人员范围进行明确;第六部分“缴费方式”,实行“掌上办”、线下等多种方式缴纳,并对办理方式途径进行明确;第七部分“工作要求”,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三点工作要求,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六、创新举措

一是首次开通“微信小程序”自助缴费,操作更方便、快捷,可以实时查询缴费结果,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我要缴费”界面,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二是允许当年多次缴费,若参保人当年已缴费,需再提高缴费档次,可以按规定申请多次缴费。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围绕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举措,重点提高新增领待水平,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二)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代缴范围、缴费方式等;充分发挥“多缴多得”示范户作用,努力提高群众参保热情。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进度压紧压实责任,镇政府将对征缴进度实行阶段考核,阶段奖惩、考核。定期通报全征缴进度,严格基金管理,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投资等行为。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城镇人民政府人社所负责人刘畅

咨询电话:0557-61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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