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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镇环保工作站解读《灵城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07 10:55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灵璧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实现“零火点”和不误农时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成立镇环保办牵头、各村(社区)参与的文件起草小组。

(二)形成初稿。在参照《灵璧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拿出方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在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酝酿,最终提交镇党委会进行审议。

(四)上会讨论。镇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联系的村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修改意见、建议。

(五)形成定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9月28日,以镇发〔2023〕54号文件下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荒草、落叶、生活垃圾和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对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原则、上级工作要求、目标进行总体概述;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对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作具体阐述;第三部分“工作步骤”,明确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并明确每个阶段时间及具体工作任务;第四部分“工作举措”,从十个方面明确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工作举措以及工作要求,并强调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六、创新举措

灵城中心校、灵西中心校要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渗透禁烧意识。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健全工作机制,集中宣传发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条幅、墙报、宣传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

(二)提高应急能力,压实包保责任。各村要成立应急组织,组建多支应急小分队,明确专人负责,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形成县领导包镇、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镇级包保人员包村;村(居)组干部包组包地块的立体包保网络。

(三)严格兑现奖惩,严肃督查问责。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调动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灵城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兑现奖惩。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城镇人民政府环保工作站负责人余守强;

咨询电话:0557-61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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