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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镇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5-07 10:56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灵城镇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镇政〔2021〕9号

 

为进一步促进城区科学规范、和谐有序发展,提升城区形象、品位和卫生文明程度,提高城区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及《灵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2020-2022年)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社会发展及“健康中国2030”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以“政府主导,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为原则,通过开展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升城区品位和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为依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对城区实施综合整治,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区管理与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助力我县到2022年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211月—2021年2月)

开展创卫工作学习及实践调研,拟定灵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及方案。

(二)全面启动阶段(202122021年3月)

召开乡镇创卫启动会议,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创卫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召开推进会议,确定创卫牵头单位,分解工作任务,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3—20218月)

各创建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提升整治;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存在问题和不足,查找原因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四)自查申报阶段(20216—20217月)

对照创卫标准和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形成各模块申报资料,于20216月底前交至县爱卫办整理和复核。

(五)全面技术评估验收阶段(20217月—20219月)

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暗访,暗访合格后对暗访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县爱卫办,由省爱卫办组织创卫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技术评估验收。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19月—202112月)

国家爱卫会办公室将根据省爱卫办实地暗访、技术评估验收、专家组审定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抽查合格,并对社会公示后下发命名文件。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同时进一步完善创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管理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卫工作责任。为顺利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胡茂臣、镇长温瑞为组长的灵城镇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档案资料组、后勤保障组,创卫领导小组具体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体办公,办公室设在卫计办。主要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督导检查、通报、汇报、总结和指导创卫各项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栏、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不竭动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将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调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镇直单位增加督导调度频次,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造成后果的进行处理。同时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村(社区)目标综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创建任务。

(四)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力量,安排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工作经费,加快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居民建设宜居宜业的居住环境,争取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在灵璧县光荣簿上添上一项特殊品牌。

 

附件1:灵城镇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灵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职责任务细化分解表

 

                                  

                                               灵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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