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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堤滩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竞价发包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05 14:11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流经我县境内的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管理养护,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开发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杜绝乱耕乱种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2021年2月28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堤滩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发包,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为国有水利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其管理范围内的堤防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水利局会同沿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堤滩地表使用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竞价发包。

二、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沿岸群众和县内外的单位、个人均可参加竞拍。

三、发包范围: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灵璧县境内河段除桥、涵、闸、站管理范围以外的堤滩地表使用权。桥、涵、闸、站管理范围为:大型涵闸上、下游各500米,两侧各100米;中型涵闸上、下游各300米,两侧各30米;排灌站及小型涵闸上、下游各100米,两侧各20米;桥梁上下游各20米。上述范围作为桥、涵、闸、站管护地,由河道管理单位自主管理使用。

四、发包方式:为便于竞拍人参加竞拍,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堤滩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分段编号进行发包,以堤滩和滩地总面积(均以水平面积计算)10~50亩为一竞拍段。每一竞拍段具体的竞拍范围、界址,以现场勘验图纸为准。

五、通过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堤滩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竞价发包获得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禁止违法建房(含农家乐形式)、建窑、倾倒垃圾、葬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签订合同自动终止,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六、发包年限及底价:唐河、南沱河堤滩地表使用权发包年限均为20年(2021年3月31日至2041年4月1日),发包底价为堤滩地每年每亩200元,淮水北调灵璧段发包底价为堤滩地每年每亩100元。使用期满,由县政府重新组织竞价发包。

七、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河道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优先选择高大乡土乔木树种进行植树造林,禁止从事非林业性耕种等违法活动,自觉保护河道治理成果,确保堤防稳定。

八、发包所得收益纳入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堤滩地发包所得的全部收益按县、乡镇、村、河道管理机关3:3:3:1的比例分成,专项用于唐河、南沱河、淮水北调灵璧段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九、灵璧县水利局是河道主管部门,承包人必须服从灵璧县河道管理所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十、若因兴建水利设施或防汛需挖压占地的,承包人要无条件服从水利规划,承包费可按使用年限结算。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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