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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西淳解读《灵璧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01 17:06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秘〔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

为确保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2023年起,国家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耕地保护考核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恢复任务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耕地净增加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党政同责。作为首考之年,灵璧县在2023耕地保护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为从严强化耕地保护工作,确保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取得更好成绩,依据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文件制订本文件。

二、起草依据

1、《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3、《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5、《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6、《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

7、《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监督管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皖自然资〔2022177号)

9、《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10、《灵璧县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11、《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办秘〔202217号)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有关工作要求,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灵璧县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方案,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灵璧高质量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坚决落实中央“严起来”的工作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全面梳理灵璧县耕地保护现状后,精准聚焦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的突出问题。特别关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重点排查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行为;着重梳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违规在耕地上挖塘养鱼、种植林果、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等,致使耕地“非粮化”的行为。《通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监督股牵头起草,在广泛征求县相关部门意见并报请县政府审议同意后,于2025314日由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工作目标

聚焦耕地保护和落实安全责任制考核,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灵璧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222.51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202.74万亩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出台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责

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镇要按照本辖区耕地分布位置和面积,每季度对本辖区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强化源头控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本辖区年度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一年度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二是强化部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规政策,细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统筹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有效防止粮田非粮化。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及时掌握和反馈全县耕地环境状况。县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监督管理,重点组织开展涉土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审计局要将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县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各类非农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选址时,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对依法可以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多方案比选,尽量做到不占、少占耕地。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均按照谁占用、谁补充的原则,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等)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四是强化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网格化土地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大队、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前沿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省赋权承接事项清单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从严从重处理。五是多措并举找回流失耕地。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矿山修复治理按照宜耕则耕原则优先修复为耕地。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将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要内容。县政府将结合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数据,每季度对各镇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对问题突出的,由县政府约谈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2次被警示约谈和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暂停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上报审批。

解读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张西淳

联系电话:0557-688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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