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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灵璧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赵卡对《灵璧县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15 10:23 责任编辑:财政局政务公开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将灵璧建设成为“安徽省文化旅游名县”、“省际毗邻地区融合发展先行区”、“长三角轴承特色产业集聚区”、“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样板县”的发展目标,保证“工业强县、文旅协同、开放发展、乡村振兴、城镇化带动”战略地顺利实施,实现灵璧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绩效化”,根据《国家财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灵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县委“135”工作思路,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不动摇,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为实现“追赶超越,奋力谱写新时代灵璧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由财政局内部各股室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编制专项业务五年发展计划,汇总编制《灵璧县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初稿形成后,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进行充分讨论,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形成《灵璧县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讨论稿)。经多次征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发改委、经信局等33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灵璧县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四、工作目标

收入目标: “十四五”时期财政收入保持与经济同步增长,实现年均增长8%,力争到2025年全县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75%以上。支出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民生保障和重点支出在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断上升、行政成本性支出比重逐步降低。发展目标:采取有力财政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税源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减轻企业负担,创新新形势下的财政支持企业帮扶措施,全力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涵养后续财源,增强财政收入潜力。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方面的财政支出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大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力度,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预算追加严格控制程序和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安排、预算编制相结合的预算支出评价制度,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持续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强化金融支持。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监管,督促担保机构做大做活做强财政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开展“税融通”、银证担等业务,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效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五是严控债务风险。规范债券资金申报、管理、支出、监督流程,严格执行《灵璧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动态监测各项债务指标,主动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提高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实现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

六、咨询渠道

解读人:赵卡;咨询电话:60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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