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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13 09:18 责任编辑:财政局(金融监督管理局)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灵政秘〔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灵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灵璧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2日


 


 


灵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互利共赢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宗旨


坚持“科学有效、突出重点、正向激励”原则,对全县银行进行总体评价,客观反映县内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及实绩,扬长补短、互帮互促,鼓励县内银行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和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内银行服务效率和能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可获得性,持续提升县内银行综合服务水平,为实现灵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价对象


在灵璧县内开业2年以上的11家银行(见附件1)。


三、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评价内容


主要从新增贷款额、余额存贷比、新增存贷比、民营企业信贷获得率、制造业贷款发放情况和综合服务质量情况六个方面,分类评价县内银行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实绩。


(二)评分标准


新增贷款额:各银行年度新增贷款额,满分30分;余额存贷比:各银行年末贷款存量与存款存量的比率,满分10分;新增存贷比:各银行当年新增贷款量与当年新增存款量的比率,满分10分;民营企业信贷获得率:主要体现在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拓展户数、投放总量、综合成本及贷款不良率四个方面,满分15分;制造业贷款发放情况:主要体现在制造业贷款余额、新增贷款量和增幅、新增贷款占比及银行不良贷款核销四个方面,满分15分;综合服务质量情况:主要体现在参与评价单位和人员从各银行实际服务态度、业务水平、方便快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20分。


各银行总得分=新增贷款额指标得分+余额存贷比指标得分+新增存贷比指标得分+民营企业信贷获得率指标得分+制造业贷款发放情况指标得分+综合服务质量情况指标得分。


(三)评分依据


新增贷款额、余额存贷比、新增存贷比、民营企业信贷获得率、制造业贷款发放情况以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县经信局提供的统计报表为依据;综合服务质量情况以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及部分小微企业负责人,县“两代表一委员”等对各银行综合评价打分为依据。


涉及各银行上报的基础数据,如有弄虚作假,经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核实后,取消评价资格,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抄送县内银行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


对发生或者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不力,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银行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价结果应用


每年末,由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根据评价对象计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政府。计分指标数据由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会同县经信局统计填报;综合服务质量情况调查问卷打分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县政府办(四送一服办)组织实施。


综合评价得分达80分及以上的银行评为优秀;综合评价得分在60-80分(不含80分)的银行评为合格;综合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银行评为较差。


县政府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银行进行通报表彰,对综合评价结果为较差的银行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综合评价得分最后一位且低于60分的银行,根据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和权限,县政府将向市政府报告该银行及银行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情况,并抄报该银行的上级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


综合评价结果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对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和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县财政性资金存款分配、国库资金招标、金融工作奖励和文明单位评比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银行,取消其服务地方发展优胜单位、金融工作奖、文明规范示范单位等奖项评比的参评或推荐资格。


五、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负责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负责具体解释。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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