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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灵璧县财政局局长皮殿飞对《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的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11 09:46 责任编辑:财政局(金融监督管理局)


6月10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灵政发〔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皮殿飞对方案进行了解读。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 《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灵璧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扎实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拟定《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通知》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意义重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相继出台后,县民生办代县政府拟定《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送至19个牵头部门征求意见,其中18家单位反馈无异议,1家单位提出1条建议,县民生办及时和该单位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征求意见结束后,经县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县政府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灵政发〔2020〕10号),发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四、工作目标

《通知》提出,2020年新增3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3项,继续实施25项,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生缺陷防治和智慧健康建设等3项。

(二)完善5项民生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化惠民工程等5项。

(三)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25项民生工程。

五、主要任务

(一)“四带一自”产业扶贫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共建设68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5860户;引导和支持353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二)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199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

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7%的比例,实施30公里,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镇均完成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继续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五)农村危房改造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新增3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查漏补缺,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实施6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102970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做到应享尽享。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1353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19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13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进行补助,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十二)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新培育1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和18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十四)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开发36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245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十五)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5个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我省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十六)技能培训提升工程

2020年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440人次,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000人次,新增275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265人;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人。

(十七)出生缺陷防治

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在全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八)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十九)智慧健康建设

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在继续推进“智医助理”基础上,加快“智联网医院”建设,面向基层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推广更多场景的长期广泛应用,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

(二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生活救助,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469名;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救尽救。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并分别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一、二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长期照料护理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困难职工帮扶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二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继续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二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

(二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十四)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

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开展免费规划接种补助。组织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配合市卫健委做好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工作。

(二十五)智慧学校建设

2020年以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建设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100座,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

(二十六)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020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3所,资助幼儿2826人次,培训幼儿教师436人次。

(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20年完成183处改造任务,改造面积10.91万平方米。

(二十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二十九)文化惠民工程

免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301场。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不少于301次。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301个行政村完成部署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完成对接。

(三十)水环境生态补偿

建立健全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三十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我县无任务。)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2020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400套。

(三十三)城镇老旧小区整治

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2020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个,房屋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涉及住户3193户。

六、保障措施

(一)聚焦民生短板。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精准精细实施。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重点做好摸透情况、设计方案、严格评估、列入计划、落实验收等环节工作,健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持续加强过程管控。

(三)落实资金保障。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

(四)注重建后管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绩效评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33项民生工程全部开展绩效自评,选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开展县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压实工作责任。县财政局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职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七、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周问题提示工作机制,推动民生工程快速实施。继续推行周问题提示制度,根据项目实施时间节点和进展情况,县民生办列出问题清单,每周送呈县长办公会进行问题提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根据民生工程督查提供的清单以及每月全市排名情况,及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数月排名倒数的,将进行问题追责。通过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分解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项目推进有力。

二是完善“即时办”工作机制,推动民生工程资金及时到

位。继续推行实施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即时办”工作机制,畅通财政、牵头单位和施工单位资金申请、拨付“绿色通道”,保障民生工程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最大限度满足工程需要,实现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同步提速。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全县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认真落实乡镇、村、组干部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形成宣传合力,在农民工返乡和秸秆禁烧期间开展入户走访,发放民生工程致群众的一封信,进行面对面的政策宣传;组织附近群众和代表走进工程点,近距离接触民生工程,通过民生工程建设展板、现场运营、管理人员讲解等多种形式,使群众了解项目资金投入、规划设计、建设情况、效益发挥等情况,以此亲身感受受益情况,增强认知程度;在新建工程点周边绘制墙壁动漫画、设置印制有民生工程标识和字样的彩旗、工程公示栏、工程简介栏以及横幅、墙字等,最大化提高群众关注度和知晓率。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政府领导对民生工程工作的关注程度,真正实现和推动各牵头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保障民生工程快速、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领会精神,摸清工作思路,确保争先进位。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后续管养资金投入,确保民生工程项目真正发挥持久性惠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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