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城管秘〔2023〕22号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预防为先”,深刻汲取2023年5月1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华小区一居民家中由于连接燃气灶具橡胶软管被外力损坏导致燃气泄漏并引发闪爆,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事故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设施安全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设施安全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城乡燃气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安全永远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生产之前,摆在生产第一位。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检验和完善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掌握应急救援处置的必备技能,提升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水平,切实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未发状态。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集中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城镇燃气设施安全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降低燃气生产、储存、经营、末端使用及检维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0日。
(二)排查建档,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隐患整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
(四)督导督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五)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30日前。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管道天然气、瓶装燃气)及其所属的场站(瓶装燃气供应站)、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等燃气末端使用场所。
(二)检查重点
1.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燃气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是否建立;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客服端台账建立情况等。
2.现场安全规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燃气经营现场充装是否规范、充装站、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管网运行是否安全;是否建立维修、检修、巡查制度,包括燃气管网台账、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设施设备台账、维修检修记录、巡查检查台账。瓶装液化气站是否实行终端配送、终端检查管理。
3.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情况。包括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应急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人员是否配备到位等情况。
4.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运行是否安全,排查使用不合格的气瓶、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风险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燃气管理部门为成员的城镇燃气设施安全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按照要求迅速开展城镇燃气设施安全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全面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对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要开展全面的隐患自查整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
(三)严实措施。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查处。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