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使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县《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卫妇幼[202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相关工作。
二、《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全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使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有序开展,进一步做好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相关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委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方案的编制工作。第一阶段是初稿编制阶段,多次组织座谈论证,搜集、汇总、分析对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的反馈。第二阶段是意见征集阶段,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在卫健委门户网站等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第三阶段是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修订。
四、工作目标
规范全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使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有序开展,强力推进早孕建册提升产筛率、信息录入质量等,进一步做好我县产前筛查民生工程。
五、主要任务
1. 强力推进早孕建册提升产筛率
全县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我县早孕建册率。
2. 强力推进信息录入质量
各产筛采血机构要将产前筛查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国卫系统,严格执行“谁采血谁录入”。
3.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凡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户籍或居住本市6个月以上的、在妊娠15-20+6周、符合孕中期血清学筛查的孕妇,均能享受我县产前筛查免费服务。
六、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七、创新举措
加大督导考核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以责任追究促任务落实。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产前筛查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培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减轻产筛咨询工作人员趋利意识。
2.提高工作责任心,认真做好各类账册登记管理,切实做好高风险妊娠随访工作,确保各项产前筛查数据等台账资料准确可靠。
3.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怀孕妇女进行相关知识宣传,让其懂得产前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产前筛查,增强孕期风险防范意识。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妇幼股张梅
咨询电话:0557-608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