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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灵璧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元元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广播系统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05 19:41 责任编辑:文旅局政务公开

2023年6月5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广播系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印发《通知》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全面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应急广播系统这一重要阵地在基层传播政策、知识和应急管理的重大意义。利用应急广播覆盖范围广、信息发布及时、伴随性好等优势,及时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把县委县政府的声音传达到乡村最基层,把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传递给广大群众,在政策宣传、乡村振兴、移风易俗和文明引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服务三农的“顺风耳”“千里眼”。

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进一步规范全县广播体系建设、加强广播播出管理,切实保障广播节目安全播出。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一是严格规范建设手续,各镇(开发区)、县相关单位新建广播系统须按照《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技术方案》编制并申报技术方案,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建设;二是严格规范技术要求,严禁擅自使用无线频率,凡未经批准使用的立即关停取缔;三、严格规范设备使用,不得使用无生产厂家、无技术参数、无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的设备、设施,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认证及有关规定的调频发射设备;四、严格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对于现场播控的广播系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规范使用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可靠有效;五、严格规范播出过程管理、要严格落实广播内容审核制度,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要发挥好行业管理作用,牵头做好广播节目内容的审核和播出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六、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要全面落实监管职能、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县各级广播播出机构的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广播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广播系统维护和播出过程中的隐患问题。

问:《通知》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总体原则、主要依据、管理内容和范围,明确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的管理职责。二是明确广播设施建设和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强调广播设施安全和广播信号正常传输的保护措施以及禁止事项,进一步发挥好广播体系平台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功能应急广播的重要作用。

问:《通知》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各镇(开发区)、县相关单位已建设的、新建的、拟建的广播系统。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强化领导,明确了成员职责,统一要求。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落实监管职能、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县各级广播播出机构的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镇(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股;

咨询电话:0557-60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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