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民政局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浏览量:  【字体:   】

【其他负责人解读】《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
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15 10:26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优化调整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灵璧县民政局和灵璧县扶贫开发局于2021年5月26日出台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三项职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未来5年过渡期内,要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的整体稳定,全力做好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保障。不断优化调整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129和《宿州市民政局、扶贫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宿民发〔202147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将低保对象覆盖范围从收入型贫困人群扩大到因病、残、学等支出型困难人群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务工人员和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二)持续协助开展好专项救助。充分发挥“8+1”社会救助牵头作用,主动加强同医保、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接,主动发现问题,全面排查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三)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建立“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和日常巡防制度,完善关爱服务措施,第一时间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

(四)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着力提升福利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范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五)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利用现有行业部门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

(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聚焦乡村振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分层分类全方位的救助制度体系,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优化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等审核确认程序,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

(七)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估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管。

(八)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乡镇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

(九)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区划地名工作。积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指导乡镇优化调整城市基层和乡镇行政区划,重点做好撤乡设镇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积极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深入挖掘千年古镇、古村落和红色地名文化遗产,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省、市、县界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消除界线纠纷隐患,防范化解风险,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加强统筹协调。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8+1”体系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物。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四)强化督查调度。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该通报的通报,该移交纪检部门的移交纪检部门。要压实乡镇(开发区)主体责任。做到该保的一个不落,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民政局韦彩艳
    咨询电话:0557-66888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