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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责人解读】灵璧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张淳淳关于《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2 15:22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民政局张淳淳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我县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施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交往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管理办法》的出台,健全地名管理法律体系,为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地名使用、加强地名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办法》是破解地名服务管理难题的现实需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地名服务要求的逐步提高,我县地名服务管理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地名命名不规范。如道路的命名,有先建后命名的,有边建边命名的,也有谁建谁命名的。许多建设项目尤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按规定申报地名,在建工程随意使用非标准地名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有些小区的命名求奇求特、名不副实,名为花园、其实无花,名为广场、其实无场,地名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地名标志设置滞后,没有与城市建设同步,造成地名标志缺漏严重、管护不力,需要进一步明确地名标志设置的原则,健全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体制,以有效提高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制订过程中,多次组织调研和研讨,当时并征询了21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灵璧县地名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5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利用地名学原理,弘扬我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参照区域地理环境,贴近我县人文背景,彰显城市精神风貌,规范同名与优化专名相协调,逐步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布局合理、层次清晰、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富有地域文化内涵的地名网络体系。
五、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地名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认真落实部门地名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地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地名的申报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地名的命名由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灵璧县地名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地名涵义、县民政局作为地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地名命名更名遵循的基本原则、地名通名的规格与要求、地名命名更名法定办理程序、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及违反地名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公安、交通、财政、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档案等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地名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建立比较完善的部门协作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地名主管部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和协调地名管理工作,提升地名管理综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加强地名主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协作,及时互通基础信息,实现地名相关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七、创新举措
  (一)强调地名公共服务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地名服务的需要越来越广泛,地名服务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使地名服务能充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适应时代要求,满足我县地名服务实际需求的地名管理办法就显得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各市、区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名档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地名服务开发。同时,要加强地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地名信息公布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命名、更名和注销的地名信息,提升管理服务科技水平。通过上述举措,这将有效提高我县地名服务社会生产生活的能力,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二)扩大了公众参与度。
  一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地名管理专家咨询机制,为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献谋献策。二是县级以上地名主管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地名服务开发,开展地名研究、整理、发掘、保护和宣传工作。三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使用地名及破坏地名标志等行为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并对地名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强化地名档案资料的基础建设,探索建立规范化管理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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