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十四五”期间,为了切实抓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宿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宿州市全部公共机构。
三、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十四五”期间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线,立足公共机构实际,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高质量的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主要内容
1、确保完成能耗下降主要目标。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累计下降5%、6%,人均用水量累计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累计下降7%。
2、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到2022年底,力争90%的市级和70%的县级党政机关完成创建任务。
3、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行垃圾四分类,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集中处理。
3、探索市场化节能新模式。以市直、县(区)集中办公单位为先导,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模式,市级实现全覆盖,县级达5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独立办公单位节能管理新模式,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4、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力度,树立节约理念,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常态化。重点抓好公共机构机关食堂和公务接待活动的用餐节约,并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考核范围。
5、提升节能信息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省级能耗数据采集机制,对能耗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与应用,汇总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共享机制。
6、深入推进节约用水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深入推进节水管理,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开展节水改造,组织节水型单位建设。
五、实施时间
2022年1月-2025年12月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郑才旺
咨询电话:0557-602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