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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09 15:25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园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高质量的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线,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了切实抓好“十四五”期间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扎实做好日常工作,圆满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保完成能耗下降主要目标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趋于完善,协调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累计下降5%、6%,人均用水量累计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累计下降7%。

二、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节约机关创建

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加强创建引导、标准宣贯、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价复核制度。强化激励措施,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各级文明单位评选过程。到2022年底,力争90%的市级和70%的县级党政机关完成创建任务。

(二)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实现我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鼓励节约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范生活垃圾回收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集中处理,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

(三)探索市场化节能新模式

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推广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支撑,加强过程监管,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节能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以市直、县(市)区集中办公单位为先导,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模式,市级集中办公区实现全覆盖,县级达50%以上。积极探索独立办公单位节能管理新模式,积极开展市场化节能改造新模式,全面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新导向。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浅层地能、空气源、高效照明等产品和技术。建立节能产品采购目录,推进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活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引导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在单位内部(专属)停车场配建充电桩。推进公共机构食堂节能减碳,推广应用余热回收型炉灶产品。

(四)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常态化。重点抓好公共机构公务活动、所属食堂及接待宾馆的用餐节约,制定餐饮节约管理标准,改进餐饮服务方式,做到按用餐人数配餐,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光盘行动”等标识,鼓励按需、少量、多次取餐,主动引导文明用餐。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考核范围,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适度曝光浪费行为、典型案例及推动工作不力的公共机构。

(五)提升节能信息管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充分利用省级能耗数据在线采集机制,发挥能耗数据集中采集及共享数据库作用,实现以电耗数据为主的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平台,对能耗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应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共享机制,汇总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信息,为节能技改合作搭建桥梁。

(六)深入推进节约用水管理

积极与市节水办联合工作,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完善节水管理和统计制度,实施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及管网日常管理,规范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定期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推动中水回收、雨水收集等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开展节水改造。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水效领跑者建设,建设一批“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公共机构。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机制

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能,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对接相关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建设,形成科学规范、覆盖全面、监管严格的节能工作体系。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动态能效评价与公示,制定能效基准,推进定额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管理,组织开展集中能源审计、电能质量提升等专项工作。强化节能监察,推进节能执法,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政府绩效和对下级政府节能考核内容等工作,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和激励奖励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市场机制

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费投入,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认定、项目管理等进行规范,强化能效测评、能源审计及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各类节能专业培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特此通知。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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