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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文日期: 2025-08-05 11:47:43 生成日期: 2025-08-05 11: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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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申报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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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05 11:47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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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5〕436号)要求,现就公开申报并遴选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纳入农业农村部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合作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均可以申报(详细情况见附件方案)。

(二)支持内容。1.粮油单产提升;2.质量安全建设;3.产业链条延伸;4.数字化能力提升(详细情况见附件方案)。

(三)支持方式。本项目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130万元,支持数量≥13个,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额85万元,支持数量≥17个,原则上单个家庭农场补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5日开始到8月14日结束,申报时间10天。

(二)申报需提交材料

合作社项目:2025年合作社项目申报表、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清册及部分合同、信用报告、财务代理合同、2024年合作社财务报表、成员账户、成员大会会议记录、合作社年审公示报告、无违法违纪证明、经营无异常证明、开展生产经营照片3至5张、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家庭农场项目:2025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表、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清册及部分合同、2024年生产经营台账及收支台账、无违法违纪证明、经营无异常证明、开展生产经营照片3至5张、应用“一码通”赋码证明,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申报材料建议胶装,一式两份,申报表报三份(包括申报材料内的两份)。

(三)报名方式。经营主体纸质材料报送至各镇农业农村中心,镇农业农村中心初审后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然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407办公室。

(四)评审程序

1.初审:镇农业农村中心对申报主体的面积真实性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镇人民政府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小组。

2.复审: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3.评审:县农业农村局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供材料进行统一评审并汇总合格名单;

4.公示:评审结果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生; 联系电话:0557-6022315。

附件:《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  

(附件)灵璧县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docx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