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中心、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5〕1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5〕186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皖农技函〔2025〕375 号)和《灵璧县主要粮油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文件精神,依据灵璧县2025年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实施程序,确保落实质量,现决定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县遴选部分种植大豆、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灵璧县注册从事种植业相关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项目类别
(一) 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
全县建设百亩田20个、千亩方5个。补助资金预算麦茬免耕覆秸精量播种+导航+开沟+种子及包衣+无人机封闭,增施肥料,后期增施鼓粒肥,一喷多促等进行补助。百亩田每亩补助150元(麦茬免耕覆秸精量播种+导航+开沟+种子及包衣+无人机封闭,增施肥料,喷多促等),每个百亩田最高补助1.5万元;对实施水肥一体化系统的百亩田块,每块给予增加2万元奖补资金,奖补田块总数不超过5个,奖补总资金上限为10万元;千亩方每亩补助120元(麦茬免耕覆秸精量播种+导航+开沟+种子及包衣+无人机封闭等),每个千亩方最高补助12万元。平均单产百亩田亩产要达到200公斤以上,千亩方亩产要达到165公斤以上。
(二)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项目核心示范区建设
千亩方建设数量10个,主要用于对气力式精量播种+导航+开沟建设内容实施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向全县示范达标带动主体进行公开遴选,补助标准50元/亩,计50万元。万亩片建设数量2个,主要建设内容为玉米万亩高产创建社会化服务等和推广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等实施补助,其中根据落实面积据实优先对推广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种子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50元/亩,补助资金上限为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主体购买生物育种玉米种。结余资金用于另一个万亩高产创建片社会化服务等进行补助,项目区平均单产增加5—10公斤,带动全县平均单产增加2-3公斤。
通过公开竞争立项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参与创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向全县示范达标带动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申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打分,选出最佳主体并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具体包括:
(一)灵璧县2025年大豆/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信用承诺书
(五)土地流转到户清册及证明
(六)购买农资合同及发票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1)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级别证书
(2)申报主体所获荣誉证书
(3)农业职业类培训证书
(4)示范和带动证明(镇、村)
四、评审程序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遴选采取主体自主申报、镇级审核推荐、县级评审确定、县级公示的程序,具体为:
(一)主体自主申报。各新型经营主体结合自身从事产业,对照项目类别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编写实施方案、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胶装2份。经所在镇审核后于2025年6月21日前报送,玉米申报材料报送至灵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鲁冬,联系电话:15178221878)。大豆申报材料报送至灵璧县农科所(联系人:胡开明 联系电话:18055757579)
(二)镇审核推荐。各镇需对申报主体能力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报表中盖章。
(三)项目主体评审。申报程序结束后,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打分,遴选出最佳的项目实施主体。
(四)遴选主体公示。遴选出最佳的项目实施主体,并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五、评分标准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要对实施内容有足够的认知度和较高的配合度,以推广高产稳产栽培技术为主,强化防灾减灾和机收减损,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生产,且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生产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能够发挥示范展示和带动作用。
1、申报主体能力(25分)。注册从事种植业相关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得5分;有专门的办公地点、专职的财务人员、规范的生产记录的,得15分;申报主体负责人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并获得相关从业资质的得5分。
2、项目申报书(20分)。申报材料齐全,得20分(材料依照申报要求提供,材料不齐依次扣分)。
3、相关荣誉(10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分别按照10、8、6、4打分,按照最高级别计算。
4、示范展示和带动作用明显(25分)。实施主体负责人是国家补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示范户的得5分。示范点位于样本村的得5分。每年通过大托管、带动小农户统一购买农资、技术指导观摩培训等形式带动周边农户50户以上的得10分,10户以上的得5分。由镇出具示范带动证明材料。
5、实施方案的可行性(20分)。财政补助环节符合上级要求及补贴标准符合要求的10分。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全面完成项目既定目标的,得10分。
(二)其他要求。请各经营主体接到通知后积极申报,错过申报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定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记录在案,取消以后相关项目申报。奖补对象不得与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主体重复。
附件1:灵璧县2025年大豆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2:灵璧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3:信用承诺书样式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