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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文日期: 2025-05-12 15:44:36 生成日期: 2025-05-12 15: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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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关于申报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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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关于申报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社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12 15:44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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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农村中心,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皖农合〔202551 )及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精神,现将我2025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级分解任务2025全县培优农民合作社6(粮油类3个)、家庭农场17(粮油类9个)。

二、培优范围

择优选择主体意愿强、运营较规范、发展潜力大、营收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作为培优对象。

三、培优内容及选育标准(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5512-2025519日,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乡镇农业农村中心指导下完成申报。由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填写《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选育汇总表》《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选育汇总表》(附件),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2份)报至县农业农村局407室。

联系人:张新生;电话:6022315

电子邮箱 njzx6022315@163.com

六、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主体必须达到选育标准的所有要求,各种生产、财务台账规范。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建议胶装):

(一)家庭农场材料

1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育优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4年财务收支基础台账及20251-3月份台账。

4.土地流转清册及部分合同扫描件

5经营场所和相关制度图片。

6.注册商标相关证明。

7三品一标认证(扫描件)。

8未列入市监部门经营异常名录证明、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情况。

9.家庭农场辅导员信息证明。

10.家庭农场固定用工或短期用工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及2024年实际用工天数。

11.无违法违纪证明。

12.加分项等其他材料。

二)农民合作社材料

1.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社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合作社成员名单

4.章程、实施绿色生产制定的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制度上墙图片

5.成员大会批准的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及会议记录。

6.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不少于3个合作社社员的成员账户扫描件。

7.三品一标认证(扫描件)。

8.2024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新农直报系统录入情况

9.无违法违纪证明。

10.加分项等其他材料。

 

附件:《灵璧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实施方案

 灵璧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实施方案.docx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