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中心,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皖农合〔2025〕51 号)及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精神,现将我2025年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级分解任务,2025年全县拟培优农民合作社6个(粮油类3个)、家庭农场17个(粮油类9个)。
二、培优范围
择优选择主体意愿强、运营较规范、发展潜力大、营收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作为培优对象。
三、培优内容及选育标准(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在乡镇农业农村中心指导下完成申报。由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填写《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选育汇总表》《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选育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2份)报至县农业农村局407室。
联系人:张新生;电话:6022315;
电子邮箱 :njzx6022315@163.com。
六、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主体必须达到选育标准的所有要求,各种生产、财务台账规范。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建议胶装):
(一)家庭农场材料
1.安徽省优质家庭农场育优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4年财务收支基础台账及2025年1-3月份台账。
4.土地流转清册及部分合同扫描件。
5.经营场所和相关制度图片。
6.注册商标相关证明。
7.“三品一标”认证(扫描件)。
8.未列入市监部门经营异常名录证明、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情况。
9.家庭农场辅导员信息证明。
10.家庭农场固定用工或短期用工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及2024年实际用工天数。
11.无违法违纪证明。
12.加分项等其他材料。
(二)农民合作社材料
1.安徽省优质农民合作社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合作社成员名单。
4.章程、实施绿色生产制定的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制度上墙图片。
5.成员大会批准的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及会议记录。
6.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不少于3个合作社社员的成员账户扫描件。
7.“三品一标”认证(扫描件)。
8.2024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新农直报系统录入情况。
9.无违法违纪证明。
10.加分项等其他材料。
附件:《灵璧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实施方案》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