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水利领域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个人,其他,2023,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1-20 16:41:39 生成日期: 2023-01-20 16:41: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下达2023年取用水计划的通知
词:

关于下达2023年取用水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20 16:41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各取用水户: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管理,进一步完善我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根据各取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以及宿州市下达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各取用水户2023度取水计划申报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用水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取用水户应严格执行取用水计划,严格控制单位取水水量,对不申请增加取水计划擅自超计划取水的,对其超计划取水部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水资源费。对超许可取水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取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水资源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用水台账,实行计量取水,确保取水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特此通知

附件:灵璧县下达2023年度取用水计划表.docx

 

灵璧县水利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