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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发文日期: 2021-01-05 10:44:41 生成日期: 2021-01-05 10: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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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朱集镇 文  号:
名  称: 【工作方案】关于开发扶贫公益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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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关于开发扶贫公益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朱集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1-05 10:44 责任编辑:朱集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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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皖人社秘[2020]87号)、《关于开展扶贫公益岗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灵人社发[2019]68号)精神,落实就业脱贫政策,进一步加强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力度,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增强脱贫能力,经研究,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开发一批扶贫公益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扶贫公益岗位共设7种类型:1保洁员,4保安,10公厕管护员,12扶贫互助岗,13环保监督员,14河道巡护员,15其他,其他类型由各主管单位开发。

二、岗位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根据辖区贫困劳动者实际情况和本单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进行申报。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供《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申报报告》、《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申报材料(乡镇或开发区申报的,应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形成材料集中申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合格后提交县社部门和扶贫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岗位审批手续。

3.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 9月5日。

咨询电话:0557-6033778。

三、人员安置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6至59周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

四、岗位补助

1.补助标准。凡符合条件且在扶贫公益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300元/月的岗位补助。

2.资金来源。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3.申报程序。行政村、社区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按月向县公共就业人才中心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报资金(其他单位开发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直接以本单位名义申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公示5天,无异议的履行审批手续,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扶贫公益岗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至贫困劳动者家邮储银行账户(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需提供本人邮储银行卡号)。

4.所需材料。申报资金时需提供《扶贫公益岗位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扶贫公益岗位就业补助贫困劳动者花名册》(附件3)、居民户口本复印件、贫困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扶贫公益岗位就业协议书》等。居民户口本复印件、贫困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扶贫公益岗位就业协议书》等材料,首次申报时需提供齐全,后续再次申报可无需提供。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发扶贫公益岗位是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之一,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申报开发岗位,落实政策,努力增强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能力。

2.加强管理。岗位开发设置单位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核人员进岗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岗位补助;贫困劳动者发生增减变动时,申报单位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并递交新的资金申请。人社、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益岗位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核查贫困劳动者在岗和就业情况,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效率。扶贫公益岗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要积极申报开发岗位,按置贫困劳动者进岗就业,申报岗位补助,使贫困劳动者尽快享受到就业脱贫优惠政策。人社、扶贫、财政、民政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切实把该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

附件1:《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申报表》

附件2:《2020年灵璧县扶贫公益岗目标任务分解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1、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