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璧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灵扶组办〔2019〕8号)、《灵璧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灵扶组〔2019〕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下楼镇实际情况,现就公益岗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下楼镇共有15个非贫困村。经15个村认真摸排和逐户核实、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共上报符合公益岗要求的贫困户共有487人。其中蔡塘村32人、高王村21、东高村29人、古城村34人、花楼村23人、火庙村40人、凌堌村28人、刘庵村42人、龙山村35人、田口村26人、吴楼村29人、谢楼村47人、王集村30人、洛涧村37人、小圩村34人。
二、公益性岗位和临时性务工岗位工资标准
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开发公益岗常年性工资每月500元 左右,季节性公益岗(禁烧、疫情值守)工资每月800元左 右,村级小型公益事业临时性务工岗位每天50元左右。
三、12月份分配金额
分配金额:228271.6元
四、相关要求
镇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分配方案和《下楼镇2020年12月份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分配明细表》下发各村,各村根据月初上报的公益岗位数、岗位职责和考勤情况做好工资表,经村级会审会签后发放工资,杜绝平均主义和福利化发放,请各村严格执行,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并报送。邮箱:xlfpgzz@126.com,联系人:魏腾越,电话:15155736010
附件1:《下楼镇2020年12月份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分配明细表》
下楼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