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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解读:《灵璧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0-25 11:10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 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整改办制定了《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于9月27日正式印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参照宿州市《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全面整改;二是明确举措、强化整改;三是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四是注重实效、彻底整改。

三、工作目标

一是以政治站位保障整改成效;二是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

《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共5项问题,涉及我县4项。

其中思想认识工作部署类3项,分别是:思想认识尚不到位、群众问题解决不力和整改工作没有落到实处。针对这3项问题,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按要求完成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

点位问题1项是沱河关咀国控断面水质未达标问题,该问题是宿州市公共件,分别涉及埇桥、灵璧、泗县和宿马园区、市高新区。请县直相关单位和唐沱河沿岸各乡镇认真落实河长制,全面排查唐沱河入河排污口,加大唐沱河沿岸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唐沱河跨界水体联防联控联治,确保我县唐沱河流域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定期调度督导。三是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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