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代会】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6月23日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状态和苦干加实干的奋斗姿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政治生态净化优化并向上向好,为顺利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部署及县委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灵璧顺利实现“十五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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