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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文章来源:灵璧县融媒体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7-18 09:09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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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至5月,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对乡村振兴涉及大额资金和重要项目的重点部门、大庙镇党委、黄湾镇党委、23个村级党组织、县国资集团党委、县投资集团党委、县通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截至2025年7月17日县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反馈。

反馈会上,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分管县领导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温差;管党治党责任虚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组织建设推进乏力,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巡察整改不彻底,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不充分。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反馈强调,抓好巡察整改,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确保及时全面整改到位。要把巡察整改同落实改革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和举措,特别是要通过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纠治作风顽疾,揪出制度漏洞、梳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重塑干部队伍作风和提升能力,凝聚起推动治理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反馈要求,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多个领域,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协同性推进、整体性提升,以高质量的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巡察整改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还要从思想认识上、制度设计上、信息化建设上统筹考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态,将全盘接受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各类问题,并坚决落实全面整改。精准领会巡察整改在政治层面的要求、重点推进的方向、需达成的责任目标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法路径,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促使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突破,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为灵璧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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